各乡(镇、街道)农机站、相关报废农机回收企业:
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《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闽农规〔2020〕3号)文件精神,经我站研究,并通过公示无异议,确定“福建武林物资回收有限公司”为顺昌县农机报废回收企业,同文抄报南平市农业农村局、报南平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备案。
顺昌县农业机械管理总站
2020年11月24日